本月初,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出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明确要求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且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要提高,同时全面叫停购买第三套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今天,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南通市的实施细则即将出台。 新政规定,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比例最高为八成;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比例最高为七成。 而关于第二套以上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变化较大,职工购买家庭第三套以上的住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也将有条件限制。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家庭,且首付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今天,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的实施细则最近几天就将出台。市民比较关心,第二套住房如何确认?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要符合哪些具体条件?有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在第二套住房确认上,我市很有可能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市民在银行有贷款购房记录的,再购买就视为第二套住房。而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低于33平方米,也就是说,如果现有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3平方米,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了。
有房产人士分析,新政实施后,对于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主要人群,像公务员、教师、企事业单位职工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页所载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均为南通网所有,未经正式授权,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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