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般情况下,若单位或职工个人存在逾期欠缴住房公积金、少缴/漏缴住房公积金或设立账户前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均需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补缴手续。若职工或单位要想补缴济南公积金,还应按照下文所述的流程办理具体业务,并要遵守补缴的基本原则。
受理范围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1.单位缴存登记和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前存在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的 (简称开户补缴);
2.单位被批准缓缴期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3.单位逾期欠缴住房公积金的;
4.单位或个人少缴、漏缴住房公积金的;
5.其他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的。
办理程序
单位在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时,应先在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上填写补缴申请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明细表》,按照应补缴的时间顺序列出补缴明细,经公积金中心网上预审通过后,持下载打印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明细表》(一式三份)和补缴申请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正式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持公积金中心审核手续及交款票据,到缴存银行办理补缴入账手续。缴存银行应按照公积金中心核准情况将补缴金额按年逐月计入职工账户。
基本原则
1、单位以各种原因补缴、汇缴的月缴存金额 (含补缴金额与已缴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公积金中心公布的补缴年度最高月缴存金额上限。
2、单位补缴时原则上应对所有应缴未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不得只为少数或部分职工补缴。
3、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开户补缴时间原则上应从1999年4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之月起至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并开始正常缴存当月。补缴职工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一般按照补缴年度本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分别计算缴存金额。缴存工资基数不能确定的,可参照养老保险计缴基数或按照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相应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4、单位应当自发生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之年(月)份起逐年(月)办理补缴,原则上不得跨越应缴年(月)补缴。
济南公积金补缴程序并不复杂,主要包括在门户网站填写补缴申请、列出补缴明细、接受公积金中心网上预审、下载材料至公积金中心正式审核、到缴存银行办理补缴入账手续等步骤。需要注意的是,单位补缴公积金必须按照上文的4个原则进行,否则将会造成一定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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