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对一起意图骗保的危险驾驶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秦某被判拘役一个月十五天,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五百元。
今年9月的一天凌晨,女司机秦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南通市区虹桥夜市北门处由东向西倒车时,所驾车后部碰撞虹桥夜市围墙,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自己的轿车后部损坏。后秦某继续驾车驶离现场,到达自己小区将车停下,随即拦下一辆出租车驶出小区,和朋友约至某KTV唱歌。途中秦某跟出租车司机王某闲聊,和他讲述了自己汽车发生事故的经过,“热心”的司机称可以报案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于是,出租车司机王某与秦某一同返回现场,王某报警自称是该小型轿车的驾驶员,发生了交通事故。后经公安机关调取监控视频,并询问了王、秦二人,二人如实交代了事发情况。经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物证鉴定室检验,在被告人秦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117.5mg/100ml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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