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讯到2015年,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539万人,接近全省总人口的七分之一。这一严峻形势,将极大挑战我省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昨日《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下文简称《规划》)
日前已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出台。《规划》提出,我省将开展“以房养老”试点。形势 老龄人口已达421万据悉,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照此标准,我省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根据我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10年11月1日,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421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1.42%。到2015年,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539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4.16%。此外,老年人口中的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大量增加的现状也令人担忧。2010年全省60岁及以上城乡空巢老人有109万人,约占老年人口的25.8%;到2015年,将超过130万人。应变 老年人将享更多优待《规划》描绘出了我省“十二五”末将实现的老龄事业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末,我省基本实现城乡老年人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居家养老和社区服务网络基本健全。为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未来五年,我省将继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普及工作。到2012年,原则上每个城市社区建立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到2015年,农村社区依托乡镇敬老院、老年公寓等现有设施,力争每个乡镇拥有1处居家养老服务场所。我省还将大力推动老年人优待工作。逐步建立全省高龄补贴制度,全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补贴待遇。推动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向县(市)延伸,到2015年,全省所有县(市)实现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优待。深度 以房养老 试水“倒按揭”《规划》提出,我省将构建与完善多种养老保障制度,积极开展新型保障制度的试点。作为《规划》最大的亮点之一,“十二五”期间我省将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积极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这也意味着,作为欧美最为流行的养老制度之一的“以房养老”模式,即将“落地”我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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