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银行间债市行为将进一步规范。
上个周末,一则来自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通知引发市场关注。据悉,央行金融市场司首次下发《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银行间债市行为。有业内人士就此分析指出,该《通知》是去年银监会 8号文 的延续,主要在于放开银行理财产品做乙类户,直接参与交易,杜绝银行自由账户与理财账户之间的关联交易。
全面规范17项内容
据了解,此次下发的《通知》有17个大项内容,对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理财产品债券账户的管理人、托管人资格以及理财产品应符合的条件等,一一作出了详细的监管要求。
根据此项《通知》,申请在银行间债市开设理财产品债券账户的管理人应按照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开展理财投资管理业务,实现每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的对应,每只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
《通知》还规定,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的理财产品,应以单只理财产品的名义开户,但理财产品由非本行的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的,也可以理财产品系列或理财产品组合的名义开户。此外,《通知》还要求,管理人的自营债券账户与理财产品债券账户之间以及同一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债券账户之间不得进行交易。
对此,有银行业分析师表示,央行此举就是为了防止账户之间出现利益输送的问题。由于过去银行之间的账户比较随意,造成银行理财产品不是那么的规范。在理财产品的交易中,有一些理财产品的部分亏损会被转到自营的部分消化掉。这意味着今后每个理财产品都需要独立地做好流动性管理的工作。
另外,据相关媒体此前报道,其实早在今年1月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就指出,银行发展理财业务,关键是要建立风险防范隔离墙,实现理财业务机构和运营与存贷款业务机构和运营彻底分离,把理财业务从与存贷款业务的交织关系中剥离出来,单独加以管理和监管。
推动理财产品基金化
虽然央行金融市场司下发的《通知》从17项内容上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银行间债市开户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但多数市场人士在日前接受采访时均表示,其中最为核心的还是第五条,即: 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的理财产品,应以单只理财产品的名义开户,但理财产品由非本行的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的,也可以理财产品系列或理财产品组合的名义开户。
业内人士指出,上述规定明确了理财产品单独开立银行间账户,将令 理财户 的管理和交易更为透明,防止不规范操作。这种一个产品或一个系列对应一个资产池的 小集合 新规,相较过去即多个理财产品对应一个资产池的 大集合 ,无疑更加规范透明,令理财产品往基金的方向更进了一步。
而不少接到通知后的银行业内人士更是对记者坦言,监管层的意图很明确,为理财产品引入第三方托管人,相当于将理财产品基金化,但 一一对应 或降低期限错配能力的同时,也或打破预期收益率,将令未来理财产品变为净值波动型产品。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非标和同业存款等资产都不需要通过银行间账户进行交易,不受账户限制。因此,单独开户并不意味理财产品实现了严格意义上的独立核算和净值管理。
资产池问题仍待解决
央行新规要求,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的理财产品,应以单只理财产品名义开户,但理财产品由非本行的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的,也可以理财产品系列或理财产品组合的名义开户。
有专业分析机构就认为,单独开户并不意味理财产品实现了严格意义上的独立核算和净值管理,与公募基金仍有区别。银行理财产品的配置资产一般包括非标、同业存款、债券、回购等多类型资产。非标和同业存款等资产都不需要通过银行间账户进行交易。因此,这些资产的操作仍不受账户的限制。
此外,尽管每个理财产品是单独开立托管账户,但托管的实质仅管理的是募集资金的出和入,不对资产进行管理。单独开户的意义在于使得债券的交易更为规范,因通知第十二条禁止银行自营账户与理财账户之间,以及不同理财债券账户之间的交易。
按照前述 单只理财产品的名义开户 要求,业内人士认为,股份行很大一部分产品都托管在本行,银行理财产品新发数量很大,期限又偏中短期,每个都去开户,操作上有难度,央行新规规定在第三方托管情形下可以以产品系列开户,体现了央行推动理财产品向第三方托管转型的意图。
所谓资金池模式,是指有别于传统的 一对一 理财产品,而以债券、回购、存款、信托收益权等多元化投资的集合性资产包作为统一资金运用,通过滚动发售不同期限的多款理财产品持续性募集资金,以动态管理模式保持理财资金来源和理财资金运用平衡,并从中获取收益的理财产品运作模式。
业内点评
规范重启 利好债市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发布的2014年1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 理财产品应直接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 ,由于丙类户须由甲类户代理结算及交易,要求理财产品应直接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相当于明确了理财产品的 乙类户 身份。
对此,不少业内人士近日明确指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获准以 乙类户 身份重返银行间债券市场的 官方表态 ,无疑是近期国内债市的一大利好消息。因为原先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多是以丙类户形式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2013年4月份债市监管风暴暂停了丙类户开户,使得新设立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无法直接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发布的《通知》可谓是规范重启的典范,它使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从设立到交易均受到规范。因为《通知》首先规定,理财产品的管理人须 具有专门的理财投资管理部门,且与自营投资管理业务在资产、人员、系统、制度等方面完全分离 。同时,要求 每只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 。
此外,《通知》要明确规定,管理人的自营债券账户与理财产品债券账户之间,以及同一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债券账户之间不得进行交易,并且特别要求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的理财产品应以单只理财产品的名义开户,但理财产品由非本行的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的,也可以理财产品系列或理财产品组合的名义开户。
不难看出,央行此举无疑将有利于银行间债市投资资金规模扩展和债市行情延续。据统计,去年4月底暂停开丙类户开户后,银行间市场交易额大幅萎缩,2013年1 4月现券月均成交额为7.12万亿元,而5 12月的现券月均成交额只有1.64万亿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一般以1年以内居多,且规模大,暂停其开户使得银行理财产品难以直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这也是去年债市表现不佳的一个原因。
而此次央行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行规范后,允许其以乙类户身份重新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无疑将有利于市场的投资资金规模扩大,也有利于今年以来开始的债市行情延续。
可以说,这样的监管做到了有堵有疏。去年监管风暴后,监管层首先出台了一些政策堵住缺口,但疏导的一些政策并没有及时出台。今年疏导政策出台无疑有利于债市发展。 一位商业银行金融事业部负责人向商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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