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从超募资金中使用9,300万元人民币偿还银行贷款,使用7,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228.5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1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株洲配件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天桥配件增资5,80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5,060.17万元,自筹资金743.83万元,全部用于起重机核心零部件加工项目的实施。
3、201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株洲舜臣选煤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646.05万元,以增资入股的方式控股株洲舜臣选煤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4、201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201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2013年8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4 年7月11日,公司已将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201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8、201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9,907.58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和购买理财产品20,000万元均未到期),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800.3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246.92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4,553.42万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
2、投资额度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额度不超过21,5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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