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行驶停车摘除号牌遮挡物6月29日14时17分,吉林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伊通大队指挥作战室通过视频监控发现一辆白色捷达牌轿车在抚长高速268公里处逆向行驶,情况十分危险。
通过视频监控中心的视频可以看到,就在当日上午的14时17分,在抚长高速268公里处,这辆白色捷达车沿着长春方向的应急车道逆向急速行驶,指挥作战室民警在监测到警情后,立即通知路面上执勤民警对该车进行布控拦截,同时继续对逆行车辆进行跟踪摄录。当监控镜头拉近时,发现该车的牌照被故意遮挡。当该车行驶至抚长高速公路伊通匝道处时,驾驶员下车将前后牌照的遮挡物摘下并驶向伊通收费站,伊通收费站执勤民警金利福、郭子韬第一时间对违法车辆进行了拦截检查。
经查,驾驶员常某对自己在高速公路上逆行、遮挡号牌的行为供认不讳。
通过询问得知常某是第一次上高速公路行驶,驾驶证还处于实习期,由于路线不熟悉又担心被交通监控摄录,就大胆遮挡号牌,还逆行。民警依法对常某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和故意遮挡号牌两项违法行为处以400元罚款,驾驶证记24分。
由于一次性被记满24分,常某的驾驶资格也已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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