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以按揭贷款的形式购买房产已经成为城镇居民普遍采用的一种买房方式。当夫妻之间的感情开始破裂打算离婚时,一方婚前按揭贷款购买的房产,由于其价值高,用途大,往往成为双方主要争点。近日,福州的李先生拨打电话咨询。
他婚前按揭买的房子,离婚后要把升值部分分一半给妻子吗?李先生于2009年5月以按揭方式在福州金山购买了商品房一套,产权登记在他的名下,2010年8月李先生与张女士结婚,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日前,双方因感情不和,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而李先生对于婚前购得房产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并不了解,是不是如其妻子所认为,房子增值部分须与她共同分割?对此,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卢锋奇律师表示,按揭房的分割本身就比较复杂,包括房产的权属、贷款清偿、利息计算等多个方面,加上房价上涨的升值部分就更麻烦。
如果夫妻当中的一方在婚前买了房,婚后还了部分按揭,离婚时房子还在按揭中,那么房子的产权就属于婚前出资买房的那一方。但是婚后两人按揭还款的部分,以及婚后还款部分的升值部分,可以要求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就李先生而言,他所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还是归他所有,但婚后两人共同按揭部分及房子升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假如是婚后买房,则要分两种情况。
以婚前个人财产购房的,该房产也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需要先减去购买该房产的婚前个人财产的数额后再分配。
如果是婚后购房、共同还按揭的,房产是属于两人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房产处理归谁所有就由谁负责偿还银行按揭贷款,然后再分配。卢律师还说,一直以来,房屋问题都是离婚案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为防止婚后夫妻双方发生纠纷,最好对房产等重大财产所有权归属进行正式的、书面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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