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众所周知,我们通常所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一金”就是指住房公积金。近日一则《公积金?废了吧》的帖子在网络疯传,引起人们对住房公积金的广泛关注。
据帖子作者计算,1.2万元公积金一年只能得利息22.75元,相当于“一斤瘦肉的价钱”。此帖引发了公积金存废的大讨论,共鸣者众至少说明大家对现行公积金制度的不满已经非常明显。
随着房价日益高企,公积金贷款的门槛不断提升,一些发展商给出购房优惠时更明确表示不可使用公积金贷款,很多付不起首付的人无法使用住房公积金,有的甚至只待退休提取。明明是自己的钱,提取出来却需要各种复杂手续,而且分分钟可能缩水。据测算,过去十年全国公积金个人账户加权平均存款利率仅1.89%,低于同期CPI1.07个百分点,难怪人们诟病公积金躺在那儿“缩水”。除了一点点低利息收入,缴存者对公积金资金的增值收益却完全没有享用的权利。据悉,截至今年3月,公积金缴存人数已过亿,缴存总额超6万亿元。而据初步估算,仅“十二五”期间,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公积金收益就不少于1400亿元,这些本来属于公积金缴存者个人的收益,却被“制度化”给有关职能部门了,有业内人士表示,这在法理上与《物权法》中的“孳息归属”原则相悖逆。
日前,市民刘小姐听上海的朋友说可以办理公积金“冲还贷”,即选择按年或按月用公积金还供楼款。当刘小姐兴冲冲准备办理的时候,却被广州公积金中心和银行的相关工作人员告知,广州并没有开展这种“冲还贷”业务。明明可以提供更便民的服务,但各地公积金政策不同,各地管理中心各自为政,不少地方曝出挤占挪用、违规放贷,侵吞分食收益等问题。
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于2002年的,时代飞速发展,公积金管理也需要与时俱进,比如简化提取手续、降低贷款门槛等。运用市场化手段提高管理能力,让资金保值增值,并可让缴存人享受红利才是人心所向。
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一些发展商给出购房优惠时明确表示不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而公积金贷款的门槛又不断提升,很多付不起首付的人无法使用公积金。为了更好地使消费者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还需要政府加大对公积金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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