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和管理水平,近期我市推出多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
一是“同户籍”的本人、配偶及其双方父母、以及子女同一套住房可提取和贷款住房公积金一次。
二是提高最高贷款比例。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期房最高贷款比例由70%提高到80%;二手房最高贷款比例由60%提高到70%。
三是开展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业务。
四是将缴存人所购住房同一小区的车库、车位购置,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范围。
五是缴存人购房(包括异地购房)贷款可选择“先提后贷”政策。取消最高提取比例50%的限制,改为千元取整。
六是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对冲还贷”或“部分还贷”业务。
七是放宽新建住房贷款的申请有效期限。期房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或首付款缴交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申请有效期限为多层不超过3年,高层不超过4年;二手房贷款申请有效期限放宽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2年内。
八是缴存人因住房装修、购买车库、车位,支付房租、大病等事由,可申请提取本人、配偶、子女(同户籍)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余额。
九是放宽非销户提取条件。除支付房租提取外,其他各类非销户提取均要求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方可办理。取消最高提取比例80%的限制,执行千元取整。
十是职工异地(本市范围外)调动提取。原则上要求办理公积金转移,如不能直接转移的,可以销户全额提取,资金划入个人账户。
此次各项新政的出台,对于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住房公积金在普通百姓在买房的过程中起到很大的作用,可以降低人们的负担,是国家给予的基本的住房补贴,所以针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出台各种新政,是实实在在为百姓着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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