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孕产期以及流产期间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使她们在生育和流产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收入和医疗照顾,保障她们及时恢复健康,回到工作岗位。有关生育保险的制度就是生育保险制度。其内容包括:生育保险的适用范围,生育保险基金筹集,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资格以及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与监督。然而大家最关心的是究竟生育险有什么用。
“生育险有什么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因此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给予政策上支持。目前世界上有135个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妇女的生育的合法权益。
二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在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两方面为孕妇的顺利分娩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是,实行生育保险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妇女生育体力消耗大,需要充分休息和补充营养。生育保险为她们提供了基本工资,使她们的生活水平没有因为离开工作岗位而降低,同时为她们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产期检查,围产期保健指导等,为胎儿的正常生长进行监测。对于在妊娠期间患病或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妇女,做必要的检查。如发现畸形儿,可以及早中止妊娠。对于在孕期出现异常现象的妇女,进行重点保护和治疗。以达到保护胎儿正常生长,提高人口质量的作用。
生育险是社会基本保障之一,保障企业职工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生育险共保四项内容:一、生育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女性缴纳生育险有什么用呢?
对于准妈妈们来说,生育险负责保障生育,在准妈妈怀孕和妊娠期间的所有费用基本能够全部报销。
近日记者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处长张大发处了解到:"生育险是全社会共同为女职工生产提供的一种救助,所以只要是北京市的在职职工无论男女、婚否、有没有孩子等都要上这个保险。而真正受益于这个保险的只有已婚在职的女职工产妇。只要当事人(产妇和家属)不提特殊要求(住宿和特别护理等),可以一分不花就完成生产。"
我国新法规规定,"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属于社保的范畴,个人不可以办理,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五险一金中的其中之一。而且生育保险不需要个人缴费,全部由单位出钱。单位为员工连续缴纳满半年之后,怀孕检查费,生育费用都可以报销。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产假有津贴不比工资低。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假如一女工工资3000元,则生育津贴为每天100元,正常产假可补贴90天,双胞胎就是105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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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育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两部分人员:
一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女职工,她们的生育保险费用是以财政直接供款为主。
另外一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城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等单位的女职工,她们的生育保险基金是以社会统筹的方式向企业征交的。
此外,军队系统的女职工,实行承包制或租赁制单位的女职工也在生育保险适用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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