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从政府决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后,人们对其的关注热度一直不退。而根据最新消息可知,当前已有31省婚假出炉,但其中的湖北省、山东省、广东省等地确定今后晚婚的居民不再享有晚婚假待遇,只有3天的婚假。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计生法删掉了有关晚婚晚育假的规定,提倡符合法理法规规定生育的,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今年,关于“晚婚假”的存废也已经尘埃落定。
截至目前,已经有5个省份的晚婚假取消。去年底,广东省率先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其中明确取消晚婚假,但按照政策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设定,在12月31日前完成婚姻登记且符合晚婚政策,还是可以享受13天晚婚假的。
1月8日,北京也正式对计生条例进行修正,已经进入到公开征集意见的环节,据征求意见稿规定,草案删除了多条涉及到晚婚晚育的条款,看起来北京晚婚政策优惠在今年也会“终结”。
1月15日,湖北省也确定删除了相关晚婚假的条款,享受15天晚婚假待遇的时期结束。
1月22日,新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条例将原条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删去了晚婚晚育的有关规定。
此外,上海卫计委也对婚假问题做出了回应,表示今年1月1日以后登记结婚的就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也就是7天的晚婚假取消,仅剩3天婚假。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享受晚婚假待遇。
提示:目前,31省婚假出炉,其中已经有5个省份决定取消晚婚假,即广东省、湖北省、山东省、上海市以及北京市。不过,各省份也规定,符合条件生育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假期的同时,额外获得一定的奖励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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