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支持异地贷款个人公积金的几种查询方式
在大城市打工,回原户籍所在地买房正成为潮流,为了顺应这股潮流。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通知》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值得一提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买三套房的职工家庭并不在此列。
对于打算在中小城市买房的家庭来说,还有个好消息。《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一般也是中小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对于想要查询个人公积金的用户,现在还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窗口,使用触摸屏自动查询机查询;
2.登陆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如在深圳市缴交公积金的用户可登录网页,输入身份证号码和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查询;
3.拨打热线自动查询电话,输入身份证号码或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查询;
4.还可通过移动手机查询,可通过114查询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首次定制方式,发送首次定制方式+身份证号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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