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5日,昆石高速公路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2死、19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相关肇事车辆涉及到5家保险公司相互推诿不予理赔。无奈之下,3名死者家属将两名肇事司机及5家保险公司告到宜良县人民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等共计163万元。昨天,宜良县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事故回放
两起事故致12人死亡
宜良县检察院认定:5月5日下午4点多,罗云士驾驶的朗逸轿车与李麟驾驶的长安面包车在汕昆高速公路K2068+365M处发生追尾,面包车侧翻,车内4人被困车中,均无重伤,众人将被困人员救出后置于道路中央隔离带处。经交警部门认定,罗云士在长下坡路段超速行驶并且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导致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罗云士负全部责任。下午4点15分,江西省高安市上湖乡驾驶人张草芽驾驶一辆重型货车载西瓜行至事故地点,张草芽发现右侧车道停着的几辆小车,中间车道有侧翻的面包车,左侧车道有七八个人在中央隔离带附近。
由于张草芽的货车超载、超速,在长下坡的过程中,刹车效果不佳,此时距前一事故现场只有96米。危急之下,张草芽将车撞向中央隔离带,欲通过车与水泥护栏的刮擦强行停车,但是车速并无明显下降。中央隔离带的众人见有大卡车飞驰而来,纷纷避让,但有一名老人行动不便,躲闪不及。张草芽见老人未动,忙向右打方向,大车冲向奔跑的众人,导致黄德群、李麟、李爽好3人当场死亡,两人重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张草芽负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下午4点17分,广西北流市驾驶人黄满驾驶一辆重型货车载蔬菜由昆明呈贡运往广东,行至汕昆线K2068+490米处(距前一事故现场125米)时,车辆失控撞上前方缓慢行驶的10辆车,造成3辆面包车上的7人遇难,另有17人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黄满负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就这样,在短短10多分钟内,两起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19人受伤。
5月17日,张草芽、黄满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宜良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最新进展
死者家属索赔163万元
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向各肇事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索赔时,均遭到拒绝。之后,3名死者的家属委托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宏雷维权。将货车司机张草芽、轿车司机罗云士及5家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63万元。
张宏雷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同时,《保险法》第65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张宏雷认为:在这起特大交通事故中,有些家庭成员全部不幸死亡。保险理赔本来并不复杂,也不需要等待法院判决,但各个涉案保险公司,至今无一家启动理赔和支付分文保险金,家属状告涉案的保险公司实属无奈之举。
昨天,张宏雷带着诉状到宜良县法院立案,法院审查后当即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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