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宣州区法院调解了一起因停车不慎司机被自家车撞击致死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1年8月21日14时许,黄某驾驶货车在驶离宣城市宣州区马家湾取土场过程中,遇取土场出口堵车,便将车辆按序停放在取土场内袁某驾驶的货车后面。当黄某下车走到自己驾驶的货车前时,该车突然向前溜车,碰撞到黄某和袁某的货车尾部,致黄某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黄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袁某无责任。后黄某的家属把黄某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至宣州区法院,认为事故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事故时黄某虽是车辆投保人,但事故发生时黄某已下车,应属于第三人,遂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1.2万元。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8.5万元。(王晓红程进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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