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公交车追尾致4死26伤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2014年10月11日来源: 天津一公交车追尾致4死26伤公交车追尾,给人的印象就是不会有什么危及生命的事,但这一次不同,司机当场身亡,有3名乘客也遇难。悲剧又一次上演,人们何时才能清醒安全隐患就在身边。昨日下午,天津688路公交车追尾水泥槽罐车,事故造成4死26伤。事故可能是槽罐车紧急刹车,公交车避让不及而追尾。昨天12时05分,天津津歧公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688路公交车行驶到津歧公路49公里400米处,撞上前方因交通事故停驶在机动车道上的一辆水泥罐车尾部,造成公交车驾驶员和一名乘客当场死亡,另有两名乘客在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截至目前,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26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公安交管、消防和属地分局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对伤员进行抢救。至14时,现场清理完毕,道路恢复通行。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知名刑事辩护律师,说,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交通事故的后果可想而知,公交车也难免会出现事故,这一次的事故又一次给我们提了醒,注意出行安全。司机或者行人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远离危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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