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网友反映河南省郑州市张仲景大药房狂刷医保卡,违规销售保健品。近日,记者两次赶赴郑州进行现场暗访调查发现,部分张仲景大药房滥用医保卡,代用医保卡、超范围使用等违规情况确实存在。下有对策代刷瞒天过海8月,记者在郑州调查发现,张仲景大药房部分连锁店使用医保卡,违规销售保健品。在媒体舆论监督的影响下,有关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多数药店已经收敛,严格按照医保卡使用相关规范进行操作。
近日,记者又接到网友反映称,张仲景大药房滥用医保卡违规销售保健品的问题又悄然抬头。为核实情况,记者亲赴郑州进行查证。11月底,在张仲景大药房互助路店,记者选购了两瓶保健品。在准备支付时,出现了这样一段对话:记者:能刷医保卡吗?店员:这不在医保范围内啊。记者:哦,我再看看吧。店员:想刷医保卡是吧?省医保还是市医保啊?记者:市医保。店员:那这样吧,你要想刷的话,就把卡放在这儿,明天来拿。我们店没有机器,正好我也要下班了,路过前边那文化宫店给你代刷。记者:还能这样?会不会把卡丢了啊?店员:绝对放心,我们这儿经常留医保卡,好多顾客都这样的。记者还表示犹豫。店员:你拿着卡到其他店,他们也不会给你刷,还得说半天。我直接去了,他们都不问,直接刷卡。明天早上你直接来拿卡就行了。另一个店员也强调,这种方法非常可靠。于是记者接受了两位店员的热情推荐,将医保卡和密码留下,拿走了购买的保健品。
为了保证医保卡不会丢失,该店还提供了一个盖章的凭条,作为收据。第二天早上,记者再次来到该药店,持凭条顺利取回医保卡。店员还把刷医保卡的小票给了记者,上面显示购买的药品名称并非保健品,而是波利维。
据查询,波利维是一种抗血小板聚集的药物,是处方药。非本人使用医保卡、超范围使用、未按实际情况使用医保卡,只需店员这个熟人出现即可。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也让记者大开眼界。“偷梁换柱”滥用医保卡而在此之前,记者就曾经对多个城市进行过“滥用医保卡”的调查,其中包括郑州市的张仲景大药房的部分门店。
在今年7月初的调查中,在张仲景大药房纬四路店,记者选择了汤臣倍健一瓶鱼油,一瓶β胡萝卜素,问销售员是否可以刷市属医保卡购买,销售员表示可以,并赠送了一小瓶维生素片。
结账时打印了两张小票,一张给了我们,上面明确标明了我们所购买的鱼油,β胡萝卜素的品牌及名称。当我们索要发票时,收银员才将刷医保卡后收款机打印的另一张小票给了我们,上面写明了医保卡的用户名,编号,本次消费金额,卡片余额等内容。但是在这张小票上,购买的产品变成了10瓶“大败毒胶囊”,每瓶29.6元,消费金额总计296元,与我们购买的鱼油,β胡萝卜素金额相同。
此外,我们发现,该药房销售员对于医保卡的使用者并无核对。郑州市医保卡面上,印有持有者的照片,而店员并没有确认医保卡的使用者是否本人。
在另一家张仲景大药房纬五路一店,我们选购了同样的产品,销售员低声表示可以刷郑州市医保卡,并让我们跟收银员“说一下”,但是在收银台结账时,收银员称该产品“不在医保范围内”,表示不能用医保卡购买,只能现金或刷银联卡。在隔壁的九州通大药房天隆药店,我们找到了保健品柜台,但对方直接表示无法使用医保卡购物。
政策规定医保卡禁买保健品记者查询相关政策发现,早在2002年,河南省就曾发布《关于加强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到要“严格审核医保证、医保卡,加强医保管理参保人员购药时,应认真核对医保证及医保IC卡,防止冒名购药”,同时规定,“日常生活用品,计划生育用品,医疗器械及医疗用品,保健、减肥、美容、化妆药品、用品、食品,儿童药品”等不可使用医保IC卡刷卡记帐。2009年郑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对市区内部分定点药店的医保服务规范情况进行了暗访和抽查,情况通报称,一些药店曾摆有如洗头膏、沐浴露、化妆品等日常生活用品,现已撤柜。保健品专柜标明“保健品不得医保刷卡”的标识。但仍有部分医保定点内仍然摆放有女性卫生巾、洗衣粉等生活用品。通报还提醒广大市民,医保基金被称为参保人员的救命钱,医疗保险IC卡也叫参保人员的健康卡,卡上的资金只能用于治病,绝不能被浪费在生活用品上。定点药店只能按规定对持卡者出售药品,决不许出售保健品甚至生活用品骗取医保基金。
有业内人士指出,一些药店敢于“顶风作案”,是因为它们只坚持经济利益至上,只要能增加药店效益,不管是否符合规定,即使违规也刷卡。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