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扬州市将出台《围绕农民增收,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从明年起,小麦、水稻等主要种植业保险费率将适当降低。
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扬州(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市将出台《围绕农民增收,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从明年起,小麦、水稻等主要种植业保险费率将适当降低。
积极培育家庭农场《意见》提出,该市将加快推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引导农民流转土地“实物计价、现金结算”,建立流转价格动态增长机制。
积极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家庭农场,给予经营主体土地流转租金一定金额补贴。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市场”、“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等经营形式,促进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和产业链的延伸。
鼓励同行业、跨行业和跨地区组建合作联社。农产品销售合作联社进城开设门店的,给予补贴。
推进农业园区发展像发展工业园区一样发展农业产业园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投资建设的农业项目达到市农业重大项目标准的,用地参照市级重点项目优先安排。将农业龙头企业纳入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农业龙头企业从事种苗、种植、养殖业及农产品初加工等的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种植业保险费率将降低根据《意见》,该市将支持以乡镇或村为单位,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整合村组集体和农民群众闲置资金,做商业、办工业、储物业,促进集体经营性收入和农民财产性收入稳步增长。从明年起,小麦、水稻等主要种植业保险费率将适当降低,保障水平保持不变。在政策范围内,适当降低理赔门槛、提高理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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