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计委、司法厅、财政厅、物价局、江苏保监局、省中医药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完善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和保险保障服务能力。 指出,各地卫生计生、司法行政、财政、保险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合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到2015年底前,全省一级以上公立医院参保率要达到100%;非公立医院参保率应达到50%。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险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健全组织网络,提高队伍素质。原则上,每个县以及按照县运作的区都要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鼓励省辖市集中设立覆盖主城区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集约式调解工作。
要求,要积极推动保险理赔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有机衔接,建立医疗纠纷快速处置机制,要把人民调解协议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保险理赔促进医疗纠纷化解的积极作用。 原标题:江苏省五部门合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本网站所刊载的各类原创新闻、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中国江苏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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