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将调整2014年度月缴存额上下限。
按照新标准,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586元,中央、省、外地市驻厦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单位,上限为6983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32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
2014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3年度相同。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表示,各单位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拉萨条件、拉萨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汇总2014、申请流程汇总申请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2014经济适用房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