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通知指出,为切实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自通知公布之日起,在济南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且房屋租赁费用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职工,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租赁自住住房租金。申请繁复 公积金交房租少人问津住房公积金可用来申请提取支付自住住房租金,减轻了者的负担,缓解了日益上涨的房租带来的压力,为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更好的保障。然而,由于推出时间尚短,手续复杂,材料提交有困难,租房手续不完善等各方面的原因,真正办理这项业务的市民并不多。
政策是很好,但是太麻烦了 ,在济南市后龙窝庄租房的王天对搜房记者表示,他在后龙租房已经快3年了,申请公积金付房租的各方面条件也够,但是一看申请手续,就打消了申请的念头。 这边到处都是租房子的,可是我估计没有几个能拿出和房屋发票的。 王天说,在这边租房子的,都是在外面看到租房广告,然后由房东领着去看房,满意的话就交上押金入住,签合同的都很少,顶多让房东给自己开个收据,在这种情况下,他也只能望公积金兴叹了。据了解,早在2003年,济南市就出台了相关政策,允许支取住房公积金为职工支付租房费用,只是相关政策还不够细化。
为了防止个别人套取公积金,规范和严格公积金支付房租的使用,保证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此次业务申请提交的材料要求非常严格。要申请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本人需提交身份证、收入证明、、房租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但是从目前济南的房屋租赁情况来看,具备上述所有材料的租户并不多,一些材料的申请过程也较为繁琐,因此,很多符合条件的租房者也不得不放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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