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提升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水平,从9月1日起,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均应申办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据运管处驾培科杨科长介绍,根据交通运输部以及等规定,为全面提升出租车驾驶员素质,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将组织全市出租车驾驶员进行从业资格证换证工作。如之前没有取得从事出租车驾驶的任何证件、但欲从事出租车驾驶工作的人员,自9月1日起,可以到市运管处道路运政服务中心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自10月1日起,可参加由市运管处组织的从业资格考试。考试范围分为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总分各为100分,考试成绩各为80分以上为合格。
据悉,报名者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掌握相关法规、安全知识、职业道德、服务规范、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线等基本知识并经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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