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
点击右侧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就可以查了,输身份证号就行,前提是你已经领了公积金联名卡。
持卡人可查询信息项目包括:个人总帐信息、个人结息对帐单信息、个人明细帐信息、公积金管理部门信息,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汇缴、补缴、提取、计息等账户明细,并可在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上打印公积金账户信息。
查询途径: 具体查询方式如下: 1、持卡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查询机查询; 2、拨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96155,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3、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查询;4、持卡在银行设置的查询机终端查询;5、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6、登陆银行网上银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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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现在起,持有联名卡的北京公积金缴存职工已可以约定按月提取公积金。目前可选择的提取周期有一月、一季度、半年、一年。但个人无法自行办理此项业务,必须通过所在单位,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到管理部办理。另外,三类缴存职工暂不能办理约定提取业务。
问题1 哪些情况可申请按月提取,如何办理
按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职工在提取公积金后,必须在账户内保留10元金额,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金额(包含贷款本息及首付款)。也就是说,公积金提取不得大于买房支出。
需要办理该业务的职工,必须先告知所在单位,由单位到缴存公积金的管理部申请领取《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在职工填写相应内容后,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到管理部办理。随后,职工便可按约定时间从卡中提取公积金。
问题2 哪三类职工按月提取受限
集中封存库内的职工;处于缓缴或封存状态的单位职工;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三个月的单位职工。这三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暂不能办理约定提取业务。目前,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首先从公积金联名卡用户开始实施,以后将逐步扩大适用范围。
问题3 哪种情况下会终止按月提取
如出现下列情况,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则会终止:因职工个人申请而停办;管理中心划款失败;累计提取额已达到可提取限额;办理外部转出销户、销户提取、转入集中封存库;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管理中心有权终止约定提取业务;因约定提取当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0元及以下,导致连续三个提取周期划款失败。特别提醒的是,公积金约定提取终止后,市民可以再次申请办理约定提取业务。
以上是有关北京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的相关办法,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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