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上获悉,深圳福田交警试行的“人民调解”引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制将在全省推行。
今年2月,福田在全省交警系统中率先推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制度:交警大队接到事故报警后,派出民警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和作出责任认定;对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问题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在10日内向人民调解室申请调解;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后,移交人民调解员依法进行调解。
人民调解员收到申请表后,将在5日之内组织当事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由当事各方签字盖章。未能达成协议的,则以书面形式告知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外,人民调解员还随时向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据介绍,福田交警大队专门通过当地司法部门招聘了4名法律专业并具有律师资质的人民调解员,与交警派出的1名从事事故处理和调解工作的民警,相互配合,每周7天接待群众调解及咨询。至今已受理交通事故调解纠纷234宗,调解成功率达99.15%。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负责人表示,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深圳交警的“人民调解”机制将逐步在全省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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