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这个名词耳熟能详,可对于“单位应该怎样给我上住房公积金”、“企业与个人按何种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归哪管”、“我买房时住房公积金能起啥用”等种种问题,多数人却不甚了解,或概念模糊。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一步提高
在缴存比例上,原来的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职工工资收入计算,职工缴纳6%、单位缴纳10%)是2000年规定的,近10年来未有任何调整。
由于这一标准是2000年规定的,而随着太原市住房价格以及职工工资水平的不断提高,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很必要。因此,修改后的管理办法中增加了“从2009年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6%调整为8%;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10%调整为12%”的规定。
由于缴存款全部存入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因此,随着单位缴存比例的提高,个人账户里的资金也相应增加,职工可以有更多的钱解决住房问题了。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
过去,不少市民都有这种经历--因为单位欠缴公积金,自己想提个人公积金都提不出来。因为原来的办法规定:如果职工和其所在单位欠缴达两个月以上,就不能提取个人公积金。另外,如果单位破产、解散后转入集中封存户,职工也不能办理提取手续,只能是“望公积金而兴叹”。
此次修改后,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不受缴存正常与否的限制。同时,还将“单位发生撤销、破产、解散等情形需转入集中封存户”修改为“对撤销、破产、解散的单位,不需再转入集中封存户,由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并按规定补缴住房公积金后,即可办理提取销户”。
另外,由于太原市公积金中心在市区内分设了10个办理窗口,职工办理提取业务只需到单位所属区域的分理处,即可实现“一站式”办理。
这些“情况”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办理提取
办理时需提供保障性住房计划、单位出具购房证明、购房合同、购房收据(发票)。在购买期间只限办理一次提取。
因租赁政府廉租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办理提取
办理时需提供《太原市廉租住房租赁契约》(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租及物业管理等费用的缴费收据。在租赁期限内每年可办理一次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租金总额。
太原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条件
市民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一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对此,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称,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的还款本息额。以前未提取的不计入当期累计。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所付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以前未提取的不计入当期累计。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以前未提取的不计入当期累计。
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实际支付的药费支出。以前未提取的不计入当期累计。
因见义勇为造成人身伤害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存储余额。
提取程序
至于提取程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职工持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经单位核实后,由专管员完整填写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其次,职工(或者专管员)持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分中心、分理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分中心、分理处应当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最后经审核准予提取的,已领取联名卡的职工,提取金额直接入职工联名卡,未办理联名卡的,职工凭准予提取的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受委托银行依照管理中心核定的提取额度以入卡(折)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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