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网承载老百姓的安居乐业梦想,犹如和煦的春风温暖着千家万户,已助10万余户家庭圆了安居梦。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22.66亿元,归集余额166.91亿元,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达到77.33万人,全市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46.66亿元,贷款余额100.27亿元,已有10万余户缴存职工家庭从中受益。
“心中装着老百姓,为民理财筑和谐”。在昆明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的征途中,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以谋事谋变谋发展、创业创新创品牌的不懈追求,高举住房保障旗帜,用勇立潮头唱壮歌的魄力和睿智,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网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奏响科学发展的最强音,走出符合时代特征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之路。
回望过去的一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网中心班子以“效能昆明”建设活动为契机,秉承“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理念,以“依法行政、提升服务、加大归集扩面、拓宽个贷渠道”为主线,圆满完成了年初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今年起,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上限为10410元/月,下限为845元/月。业内表示:公积金相关业务的调整,体现出的是国家层面对于“首套房”政策层面的支持。
日前,从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网中心了解到,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建金管〔2005〕5号文件精神及《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对今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
《实施细则》显示:“2012年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上限为10410元,凡月工资收入超过10410元的职工,按10410元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低于10410元的职工,按实际工资收入缴存住房公积金。”
那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0410元,如何得来?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建金管〔2005〕5号文件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的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3倍;按照《实施细则》规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高于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
据昆明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去年昆明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1640元,月平均工资为3470元,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10410元。为此,昆明今年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0410元。此外,昆明市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比例仍然为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月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
此外,根据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网的规定:2012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工资基数下限分别为:一类区为950元/月,二类区为845元/月。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昆明市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昆明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数据,2011年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为950元/月,适用于昆明市所辖各区(东川区除外)和安宁市;二类区为845元/月,适用于昆明市所辖各县和东川区。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的执行期间为今年4月19日至今年12月31日。
针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调整的问题,从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网中心得到的答复是:“目前昆明市仍然执行"单身职工贷款额度3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为60万元的标准",暂时没有接到上限调整通知。”业内人士表示,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上下限及公积金贷款上限的调整,体现出的是国家层面对于“首套房”购买人群,在政策层面给予的支持,而目前市场上众多开发商抢夺刚需的实施,也正说明了这一点。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