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在其官网公布了《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这是国内首部较为系统全面规范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此试行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今后,除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住房公积金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获取相关住房公积金信息。
公积金管理部门需主动公开的住房公积金信息包括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提取、使用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增值收益使用情况;年度财务数据和有关情况;中长期发展规划等。今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将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获取相关住房公积金信息。《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行为,保障公积金缴存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公开透明度。
市公积金中心可指定相关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设立信息公开申请的窗口,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申请公开住房公积金信息的,应当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书,采取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市公积金中心应当提供帮助
上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费政策将放宽
从今年4月至10月,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再次开展全市范围的公积金缴存情况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且拒不配合整改的,市公积金中心将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供该单位的违规信息,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至去年底,有约20家单位的公积金缴存违规信息被报送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今年本市将进一步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费政策,提高提取额。
来自市公积金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6.42万个,比2012年同期增加2.84万个,增幅20.91%。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去年首次开展的公积金执法检查,共排摸存在未开设公积金账户、缴存情况异常的单位约3万家,其中绝大多数单位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针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市公积金中心去年立案149件,发出执法文书53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7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市总工会、市公积金中心将组成执法检查小组,对部分缴存状况不正常的行业领域的单位进行执法抽查和集中整治。在检查过程中,市公积金中心将有针对性地选择至少3万家以上尚未开户为职工缴交公积金的单位,进行重点执法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市公积金中心将通过教育、指导等方式督促单位整改。对拒不配合或者拒不纠正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还可以按规定在上海公积金网上公开违法单位名单,并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供该单位的违规信息,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市公积金中心还透露,今年本市将进一步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费政策,提高提取额度,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自住住房消费。同时,研究简化退休、购房等提取公积金的手续和流程。
上海跨省公积金转移手续有望更便利
以往流动人员跨省转移时,常为四金的转移而烦恼。如今,随着上海政策的开放,社保跨省转移已不成问题,但在公积金转移的对接上依然存在问题。据民革金山区委反映,某浙江户籍人士入沪工作,去办理转移公积金手续时。上海按政策出具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证明中提供了他在上海单位的公积金账号,而当该人士回浙江办理转移手续时,对方却不承认该证明格式,要求接入方(上海)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确认单》。双方各执一词,导致公积金无法实现转移。
民革金山区委调研后发现,大部分省市沿用的是《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确认单》格式,该种表格对接收方银行指定开户行与账户比较清晰,而上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较为含糊,只能证明在上海有开户。民革金山区委递交社情民意信息,建议统一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的相关表格,方便人们办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由市政协转送的这份建议后,派专人与社情民意信息的撰稿人联系,经过协调,决定采用“先套用浙江省的格式,审核后上海方给予盖章”的方式,解决浙籍人士公积金跨省转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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