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中心城区将新增15套电子眼,分别对机动车碾压导流线、逆向行驶或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据了解,抓拍机动车碾压导流线的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子眼共2套,分别位于三环路内侧辅道(川陕立交—成绵立交)、三环路外侧(苏坡立交—武青桥)。
抓拍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子眼:分别位于创业路与创瑞路交叉路口、锦西路(锦屏路口—青羊大道路口)、金阳路(蜀源路口—金凤路口)、金阳路(金凤路口—青羊大道路口)、蜀金路(金鹏街路口—金栖路口)、蜀金路(金阳路口—金瓴路口)、双新北路(贝森路口—苏坡东路口)、双新南路(贝双街路口—瑞联路口)、贝森路(贝森北路口—青羊大道路口)、青羊大道(双锦路口—锦西路口)、青羊大道(贝森路口—清江中路口)。
抓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子眼:分别位于清江中路(二环路西二段路口—双顺南路)、苏坡东路(西三环路四段路口—四威北路口)、清江中路(二环路西二段路口—青羊大道路口)。
今年123号令实施,成都市民驾车上路时如果有交通违法,也将遵循新的记分规则。交管局民警对新规进行了正式官方解读。特别要注意的是日常行驶中容易产生的扣分情况。
扣1分
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驾驶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驾驶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
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使用规定
扣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不系安全带
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
遇到前方机动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方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
扣3分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车
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
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按规定让行
城市道路中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扣6分
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闯红灯 注:黄灯亮时,未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强行通过属违法。闯黄灯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情节恶劣者可被予以吊销驾照的处罚)
扣12分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酒后驾车扣证6个月,处2000元以下罚款;醉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未悬挂或 者 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 装 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