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为市民办理相关业务。海西晨报记者 蔡惜雯 摄
厦门网讯(海西晨报记者 张鑫惠 通讯员 邱鹂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会冲抵其他扶贫政策的待遇吗?”“之前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市民,辞职后,还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吗?”……为解除群众心中疑惑,织牢社会保险“兜底保障网”,实现参保“不漏一人”,厦门市社保中心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为厦门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市民提供具有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更为其中的困难人员(贫困、残疾人员)提供政策优惠,切实推动社会保险扶贫取得扎实成效。
今天,晨报“社保有事我帮您”专栏为您解析厦门市社保中心守护好困难群众的钱袋子的各项举措。
不漏一人 保障百姓钱袋子
“无论您在哪,我们都会尽力找到您。”在政策执行中,因户籍迁移、身份重新评定等因素,全市各区贫困、残疾人员每月均有新增及变动。为了让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社保中心通过摸清数据底数、细化任务清单、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上下联动等措施,精准推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政策。
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他们与税务、民政、残联、公安等多个部门建立低保、特困、残疾信息的数据共享机制,不断优化社保经办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模块,及时获取困难人员最新信息;另一方面,市社保中心定期进行工作调度,及时跟踪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新增困难人员及时办理参保、申领手续。
此外,市社保中心每年选派工作人员与街道、社区对接协调,结合“惠民政策进社区”政策宣讲活动,依托社区书院开展现场宣讲答疑活动,提升基层经办人员社保扶贫的政策水平和宣讲能力。
耐心解说 百姓心中更有底
担心参保后会冲抵其他扶贫政策的待遇,海沧区嵩屿街道低收入家庭苏女士一家,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持怀疑态度。该社区负责社保工作的工作人员两次上门,耐心向苏女士解释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工作人员表示,在认定低保和扶贫对象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在享受低保、残疾人补助等待遇的同时,按照只叠加、不扣减、不冲抵的原则,可以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最终,苏女士放心地为自己和残疾的儿子办理了参保手续。
翔安区内厝镇李女士是一名残障人士,她在辞职后认为自己不必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因为未来她还想就业。社区负责社保的工作人员耐心为其解释:“两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以互相衔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所累积的个人账户可合并到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李女士听明白后,表示愿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说社保政策让人安心。
据了解,为做好应保尽保工作,各区社保中心、镇街、村居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宣传栏、深入调查等方式,了解困难人员未参保的问题根源,耐心讲清参保好处,算清政府代缴最低标准保费与届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提高的对比账。在这样的耐心解说下,不少群众了解到,应尽早参保,增加账户积累,才能提高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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