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网上流传一份关于杭州市人社局劳动保障局的通知:
其实,不仅仅只是杭州,全国各地都一样,社保乱象整改是大趋势,今天起,企业这9种情况不要再有了,更重磅的是……
01
严查社保开始!
2021年,税局又有大动作!
不仅仅人社局,税务局也开展了社保严监管。一直以来,税务部门较其他部门,征管能力一直是最强的,换句话说,税务部门掌握社保信息越多,越能对违法企业做到“精准打击”。
就在近日,云南税务局公布,自9月1日起正式上线“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
除此之外,近期,湖北、海南等地税务局也公布了“金税三期社保费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采购计划。
社保征管新系统上线后,对我们有何影响?
1、新系统实现了
多部门社保信息共享,彻底
打破了信息壁垒。也就是说,税务不但掌握社保、工资、个税等申报数据,还可能会通过人社局获取劳动关系、组织人事关系、缴费年限确认、学籍信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就业失业等非税信息。
2
、税务机关将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开展涉税风险控制,税务、工商、社保随时合并接口,企业人员、收入等相关信息互联。
3
、社保、个税、工资申报数据将实现全面比对,一旦有异常,违规企业将成为重点稽查对象。
02
社保违法
摊上大事了!
我们先看两个典型案例:
一、一公司不交社保,被税局约谈
惠州市xxxx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413007657xxxx):
因你公司有未完结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及《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相关规定,请你单位指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持授权手续于2021年3月30日前到我分局协助了解情况。
同时,需携带刘xx在你单位工作期间(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资料。
如你单位不予理会,或提供伪造虚假的有关资料的,你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二、挂靠社保,法人、财务等8人被抓!
2021年7月14日,一公司因挂靠社保,法定代表人宋某及财务等8名员工被控诈骗罪,在北京朝阳法院受审。
最终,法人和财务等8人以诈骗罪被判1年到3年不等。
注意了,不仅仅是企业,个人挂靠社保同样有风险:
1、费用高;不仅挂靠人员需要自己缴纳全部的社保费用,部分挂靠公司还会另收取一笔所谓的“挂靠费”。
2、风险大;挂靠社保不受保护,再则小心骗子公司圈钱跑路,最终人财两失。
3、影响个人征信;根据《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规参加社会保险,违规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以及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将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4、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因挂靠社保属于违法,所以,相关的社保福利待遇可能会受限。
03
小心!这7个“坑”
查到必罚!
04
警惕!这9种行为不要再有了
否则,将面临32种惩戒
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人社局等28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以下9种情况会上“社保失信惩戒名单”:
对于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将会面临32种联合惩戒!
最后,给企业3点忠告:
1、足额缴纳社保
2、及时入社保
社保缴纳具有强制性,一定要及时入社保。如试用期不入社保或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等等,统统属于违法。
3、不要代缴社保
给非雇员代缴社保,不但会面临骗保风险,还会面临税收风险。
提醒老板和会计们:一定要规范纳税,否则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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