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中的确有很多期限类的条款,而且这类期限的起止和长短都不相同,初次接触的人难免会产生疑惑,接下来将为您详细讲解。宽限期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所给出的宽限时间,保险法规定的宽限期为60天。宽限期一般是从某一年缴费日起开始算,前提是这一年投保人没有按时缴纳保费,宽限期开始60天后就是其中止的时间。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法定的宽限期内,即使没有缴纳续期保费,保险合同依然有效,如果在这期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也要赔付一定的保险额,不过在此之后被保险人需及时补缴保费。被保险人拖缴保费超过宽限期,保险合同将失效,这时只有提出复效并补缴保费,保险合同才能恢复效力。
保险中的各期限条款的起止时间和长短如下:
犹豫期:起始日期为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的次日零时,犹豫期一般为10天(银行渠道为15天),终止日期为十天后。
等待期:起始日期为保险合同生效日,等待期一般为90-180天,终止日期根据不同时长而定。
宽限期:起始日期为某年保险缴费日或者保险公司催缴保费日,宽限期为60天,如果保险合同另有规定则根据其规定。终止日期视情况而定。宽限期结束后仍没有补缴保费的话,会出现保单失效的情况,如果想重新获得保障,需要在2年内申请保单复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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