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以下8类药品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一、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二、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三、保健药品
四、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五、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六、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七、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八、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在基层,医保卡用于购买保健品、增强性功能的药品、酒制剂等情况较为多见,以前有些地方医保政策提出不能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保健品和生活用品等。主要原因是涉嫌盗刷国家医保基金,以往仅实行属地管理,各地执行不一,此次国家正式出台文件,今后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保监管会更加严格。
(图片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我是郝优赔,一个从业近十年的保险er,无论是理赔法律咨询还是理赔法律协助......总之,任何关于保险理赔的问题都可以找我哦。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