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账目
贫困户喜领低保金
农民喜盖新房
“十一五”期间,梅州市社会保障总支出达2090211万元,年均增幅25.4%。其中,2010年社会保障总支出达625366万元,比2006年增加372208万元,增长147%。近年来,该市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完善住房、社会养老、医疗以及社会救助等各种保障体系的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构建起一张坚实、细密的社会保障安全网,为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作贡献。
住房有保障:完善农房统保制度
为完善农村风险防范与灾害事故补偿机制,2008年,该市在全省率先建立政策性农房统保制度,农户不负担任何保费,由市、县(市、区)政府统筹全额进行投保,每户缴交保费7.5元,全年每户最高理赔额可达3000元。政策出台以来,该市不断对政策性农房统保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在2009年9月底出台的新政策中,规定普通农户每户每年最高保额10000元,13万民政重点保障对象农户每户每年最高保额13000元;每户保费8.3元,其中省财政补助4元,其余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各负担50%。目前,全市承保农户达91.33万户,保险费758.05万元。据统计,2010年全市理赔2400多户540万元。
在自然灾害面前,农户住房有了保障。而城乡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也在不断得到解决。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至6月底,该市保障性住房已开工3136套,开工率为87.47%,完成投资1.18亿元。同时,发放住房补贴新增510户。
生活有保障:推进社保扩面征缴
2010年,该市按照“低起步、广覆盖、能提高、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建立了“政府主导、个人缴费、财政补贴、百姓实惠”的新农保制度模式,探索出了一条适合山区实际、对欠发达地区具有示范作用的农保之路。2010年1月,该市率先在全省山区市全面铺开新农保工作。至今年6月,随着梅江区、蕉岭县、丰顺县被列入省第三批试点县范围,该市率先在全省实现新农保试点全覆盖。在开展新农保工作中,该市还把解决困难群体参保问题与推进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相结合,确保贫困家庭60周岁以上人员全部纳入新农保范围。目前全市551个贫困村中共有3.1万人免费参加了新农保。到今年6月底,全市有70多万人参保,累计保费收入13.2亿元,37万人享受了养老待遇。
2010年,全市养老、失业、职工医保、工伤、生育保险“五大险种”社保待遇支出18.74亿元,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至今年6月底,全市参加“五大险种”的实际缴费人数分别达到37.3万人、18.2万人、34.1万人、15.3万人和19.2万人,社保费征缴收入达14.3亿元,同比增长22.7%。
为增强社会保障能力,该市大力推进五大险种市级统筹工作。目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实现了市级统筹,按照市级统一制度和政策、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统一待遇计发办法、统一核算管理使用基金、统一信息系统和业务经办流程等“五统一”的要求,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提升信息化水平,有效增强了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调剂能力和保障能力。
医疗有保障:361万农民加入新农合
2002年上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该市铺开,如今,各项工作已步入稳健发展轨道:全市共有361万农民参加了2011年度新农合,覆盖率达到了99.94%。今年上半年,全市基金支出总额达28666万元,主要以住院补偿支出为主,门诊补偿和其他补偿增幅较大。在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记账式即时补偿的基础上,该市还扩大即时结报范围,于2011年5月启动了跨县即时补偿试点工作,将梅州城区3家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纳入跨县即时结报试点单位。目前,所有市内统筹地区已实行区域内住院即时结报,所有统筹地区均开展了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该市还确定省第二人民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为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试点单位。
同时,该市还不断加快新农合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新农合“一卡通”试点工作。今年3月份,启动了“一卡通”试点工作,镇级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在进行补偿时,可以借助电子渠道,直接将补偿款由新农合基金支出户转入参合人员的惠农医保卡中。
为提高该市农村儿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该市启动了0至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所患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类重大疾病治疗提高报销比例试点工作。目前,该市已确定梅州市人民医院作为该市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新农合定点救治医院。
完善救助体系:低保、五保人群生活有保障
今年初,该市31.93万城乡特困群众收到一份特殊的春节礼物:临时性价格补贴。原来,面对去年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的状况,省、市高度关心困难群众的生活,共下拨临时性价格补贴7838.14万元,让全市特殊困难群众过个开心年。这只不过是近年来该市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市继续提高低保标准,部分县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制定和调整了低保标准。如梅县从2009年12月1日起,再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由230元提高到274元,农村由145元提高到163元。
2008年5月,市政府发文要求将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救助,至2010年7月,该市全面完成了低保扩面任务,全面实现了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的应保尽保。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有10.38万户、28.03万低保对象,共支出低保资金1.85亿元,医疗救助支出697.62万元,救助人数达10300人(次)。
在五保供养方面,全市目前共有五保对象17890人。该市在不断提高供养标准的同时,加大力度,开展理顺农村敬老院管理体制工作,做好“千间敬老福星工程”的申报、建设工作,从2004年至今,该市共有96间敬老院列入“千间敬老福星工程”,其中已经完成改造任务的有80多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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