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3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开始申报,参保人员可在15档缴费标准中选择。凡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应在12月底前,前往本人参保所属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201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参保人员可在15档缴费标准中选择全年缴费额度,分别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
凡未在集中申报期限内申报201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的,经办机构将按参保人员2012年度选择的缴费标准确定。参保人员按时足额缴费,即可按照本人选择的缴费标准,对应享受60元~200元不等的政府缴费补贴。若参保居民因各类原因中断缴纳参保费用的,可以补缴,但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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