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许昌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为契机,迅速制定贯彻实施意见,要求该市劳动保障部门特别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充分认识《办法》实施的重要意义,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紧抓好《许昌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不断提高基金监管水平,切实做好社保基金监管工作。
二是按照《办法》要求,严格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制度。要求各社保经办机构结合内控制度检查情况,严格内部管理,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在单位内部建立起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衡的内控制度,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理、管钱,确保基金收支规范化、程序化。按照工作流程设置岗位,按照岗位划分职责,按照职责实行目标管理,使责任细化、量化、到岗到人,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是高度重视基金监督和稽核机构建设,通过调整充实专职和专业人员,不断加强社保基金监管队伍建设,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稽核队伍,为《许昌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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